代价惨痛!龙南这几人打架被拘!
因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拳脚相加
结果付出惨痛代价
近期,龙南多人因打架被拘留!
7月5日15时许
龙南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
在辖区某酒店内
顾客何某因电瓶车停放问题
与工作人员廖某等人发生口角
后何某对廖某进行推搡及殴打
待双方被其他工作人员劝开后
何某仍气不过
当场打电话叫了几个朋友来酒店为其出头
到酒店后
何某等3人在酒店监控室内
对廖某等人进行殴打后逃离酒店
造成廖某等人受伤
当日20时许
何某迫于压力主动到龙南镇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
何某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27日7时许
龙南镇派出所接群众徐某报警称
其丈夫与大哥发生斗殴,且被刀割伤
请求处理
接警后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将正在吵架的两人拉开
经了解
系徐某丈夫付某醉酒回到家
因家庭琐事与徐某发生口角进而将徐某打伤
徐某大哥赖某发现妹妹被欺负
便找到妹夫付某理论
结果被付某殴打并误用刀割伤
随即民警将涉事方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付某酒醒后
对其所伤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且相当后悔
目前
付某因故意伤害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多数打架都是因为琐事
而矛盾双方在气头上时
往往都不计成本
所以遇事要千万得冷静
切勿因小失大
付出违法的代价只会后悔莫及
斗殴成本有多高
小编就给你算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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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南镇派出所
编辑:李师祺
审核:曾蓓